【国家公派】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量:

一、项目简介

巴黎综合理工大学,简称IP Paris,由五所成员学校Ecole polytechnique(巴黎综合理工学院)、ENSTA Paris(国立高等先进技术学院)、ENSAE Paris(国立统计与经济管理学院)、Télécom Paris(巴黎高等电信学院)和Télécom SudParis(南巴黎高等电信学院)等五所法国顶尖工程师学校整合而成,其中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在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法第2,全球第61。IP Paris拥有30多个大型研究实验室及跨学科创新中心,是理工科领域世界超一流的教学研究机构,尤其在气候变化、能源、安全、数字和创新材料领域拥有领先地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优秀青年赴法攻读工程师硕士、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工程师硕士 不超过35人/年

硕博连读 不超过15人/年

博士学位及博士生联合培养 共计不超过3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工程师硕士学位:24个月

硕博连读:不超过60个月(其中前24个月为硕士,后36个月为博士。录

取时身份为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法方即指定一名教授予以指导,并延续至博士期间。硕士转博士时,学生无需向法方提出申请,转为博士研究生后,中方将根据法方提供的名单将留学人员身份调整为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工程师硕士开放所有硕士课程

硕博连读开放所有合作领域:先进材料、生命科学、界面化学、信息科学、数据与人工智能、经济学、电子电力自动化、气候能源、数学、力学、物理学、量子力学。

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开放所有合作领域:基础数学及应用数学、计算机及人工智能、物理、通讯信息及电子、机械与能源工程、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生物与化学。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方为攻读工程师学位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具体金额请咨询法方),为所有项目录取人员解决住宿,协助办理银行开户和居留手续,并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法语培训。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博士、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攻读工程师硕士及硕博连读申请人应为国内院校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内院校学士学位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学生。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申请人应为国内院校博士在读生。

7.申请人须达到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在学术和外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并获得成员学校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8.申请人须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9.攻读工程师硕士的申请人,若留学单位为ENSTA Paris(国立高等先进技术学院)、ENSAE Paris(国立统计与经济管理学院)、Télécom Pari(巴黎高等电信学院)和Télécom SudParis(南巴黎高等电信学院),派出前法语须达到B1。其中Télécom Pari(巴黎高等电信学院)和Télécom SudParis(南巴黎高等电信学院)少数专业可申请英文授课,邀请信中须注明英语为授课语言,且申请人英语水平达到入学要求。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21年4月,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巴黎综合理工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外方申请表首页上方)应注明申请“CSC/IP Joint Program”。外方申请网址:

工程师硕士:

https://dca-concours.polytechnique.fr/fui/welcome/cand.php?lang=fr

硕博连读:

https://formulaires.polytechnique.fr/candidatures/logincandidature/index.php?cursus=MI

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

https://www.adum.fr/as/ed/proposition.pl?site=EDIPParis

—其中数学专业申请地址:

https://www.adum.fr/as/ed/proposition.pl?site=psedmh)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2021年4月10日—20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报名时应提交材料见附录。

请在线上填报完毕后,于4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送至国际合作处(毅字楼721)。

3.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应于2021年5月12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并于2021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一般于当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法方规定为准。

七、咨询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 029-88491264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 张梦迪 联系电话: 010-66093931

传真: 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2@csc.edu.cn

地址: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21年4月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巴黎综合理工大学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

工程师硕士:

https://dca-concours.polytechnique.fr/fui/welcome/cand.php?lang=fr

硕博连读:

https://formulaires.polytechnique.fr/candidatures/logincandidature/index.php?cursus=MI

攻读博士学位及联合培养博士生:

https://www.adum.fr/as/ed/proposition.pl?site=EDIPParis

其中数学专业申请地址:https://www.adum.fr/as/ed/proposition.pl?site=psedmh

2

4月10日-20日

网上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巴黎综合理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3

5月12日前

提交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4

5月-6月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5

7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①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6


派出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录:按照攻读身份提交材料列表

1.工程师硕士:

1.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学习计划(英文)

3.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须加盖学校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法语或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说明处于本科最后一年)

2博士、联合培养博士:

1.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学习计划(英文,博士生需由国外导师签字,联合培养博士需由中外导师共同签字)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须加盖学校公章,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须翻译成英文并加盖学校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参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6.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海外申请博士研究生人员须同时上传护照复印件)

7.外方导师简历(导师签字)

8.现任导师推荐信(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9.校内评审意见(联培博士必传)

10.在籍证明(在校生需提供)

3.硕博连读:

1.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学习计划(英文)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说明处于本科最后一年)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须加盖学校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法语或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 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转发自 国际合作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