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现转发学校《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5个本科教学管理文件的通知》(办转字〔2017〕47 号)(见附件)。《通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结合我校学分制实施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实施办法》、《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过去的相关管理文件同时作废。
教育实验学院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