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验学院外专课程学生助管工作职责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教育实验学院外专课程的顺利开展,确保“教”与“学”效果,协助提升课程质量,现明确外专课程的学生助管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条 学院选拔英语沟通能力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和能力强的学生担任学生助管;优先考虑曾经参加过本门课程、或者参加本期课程的学生担任学生助管。

第二条 学院每门外专课程可根据参课学生人数配备相应的学生助管。原则上,每30名学生可至少配备1名学生助管,以配合外专和学院老师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生助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助搜集和整理注册外专课程的学生信息。协助完成课程信息(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的相关通知。

(二)协助准备上课所需设施、材料,做好上课签到记录等;在线课程需提前测试好网络连接等。

(三)征询外专同意后,拍摄课堂精彩照片,对于在线课程截屏并进行全程录屏;整理汇总后提交给学院老师作为后续宣传资料或课程资料留存。协助完成课程(尤其是开课及结课)新闻报道工作。

(四)协助外专和学生之间关于课程的沟通交流。

(五)协助完成结课相关工作:准备课程结课证书和汇总成绩等。

(六)开课前,学院应与授课教师做好相关沟通,在课程中不得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学生助管如发现相关不当内容,应及时向学院老师反映并协助采取适当措施提醒或制止。

第四条 在课程开设期间,学生助管应向学院老师和外专及时反映“教”与“学”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 学生助管顺利完成课程的助管工作后,经学院老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可选择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相关规定领取助管报酬(临时岗);或者选择按照学院荣誉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将助管工作计为志愿服务,对于圆满履行助管职责并且课程效果良好的学生助管,其志愿服务时长按照课程时长的两倍予以认定。

第六条 学生助管如有不依照分工完成职责、无故缺席、或其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学院有权取消其学生助管资格,减少其志愿服务时长或助管报酬。

第七条 本规定由教育实验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实验学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