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验学院重视学生强化国际化意识,提升学生国际化能力的提升,对学院学生全球胜任力实施激励际化,为进一步完善教育实验学院学生国际化学分认定及全球胜任力提升激励计划国际化活动认定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说明。
第一条 学院鼓励并支持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外专课程、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和其他国际化活动,拓展全球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
第二条 学生国际化学分认定及全球胜任力提升激励计划国际化活动认定工作流程:学生将个人参与相关课程、项目和活动等证明材料(详见第四条)交由各班国际化委员汇总。每学期末,国际化委员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相关老师(国际化秘书)汇总一次。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部署,学院国际化秘书及时准确统计全院学生外专课程、国际交流项目和其他国际化活动的完成情况并提供认定意见,由全球胜任力提升激励专家指导组做最终审核。
第三条 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国际化课程的修读并获得所需国际化学分。国际化课程的认定与学分转换方法如下:
(一)国际化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校或各学院开设的外专课程、学校的暑期国际学堂课程、短期(3周以上且3个月以下)或中长期(3个月以上)的国(境)外研修或交流项目。
1.外专课程和暑期国际学堂课程按照修读课程的实际学分进行统计。
2.原则上,国(境)外短期研修或交流项目中修读的课程可按照每16学时为1学分进行置换,以此类推。按照学院规定,学生提交国(境)外短期研修或交流项目的相关成绩和报告,符合要求的可由学院同时认定相应的生产实习学分。
3.国(境)外中长期研修或交流项目按照在外方修读的实际课程学分置换相应国际化学分。
第四条 国际化学分认定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一)外专课程、暑期国际学堂课程的个人成绩单。
(二)参与短期或中长期的国(境)外研修或交流项目的学生应提供《教育实验学院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1)、国(境)外研修或交流项目的课程安排表、交流学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或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育实验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实验学院
2021年6月11日